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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

http://news.cteac.com 时间:2005-9-16 点击:  中国茶城网
    一、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
    实施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管理的茶叶产品包括以茶树鲜叶为原料加工制作的绿茶、红茶、乌龙茶及其再加工制成的花茶、袋泡茶等茶叶产品(不含果味茶和药用保健茶产品)。其申证单元为1个。生产许可证应注明生产范围,即绿茶、红茶、乌龙茶、花茶、袋泡茶。
    二、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点
    (一)基本生产流程
    1、绿茶
    初制基本工艺流程:杀青(炒杀、蒸杀等)→揉捻或做形→干燥(炒干、烘干、晒干等)。
    精制基本工艺流程:毛茶处理→筛分→切轧(部分名优茶除外)→风选→拣剔→干燥→匀堆装箱。
    2、红茶
    初制基本工艺流程:萎凋→揉切(红碎茶)或揉捻(工夫红茶、(红碎茶、工夫红茶)干燥。小种红茶)→发酵(小种红茶)过红锅→复揉→熏焙。精制基本工艺流程:毛茶处理→筛分→切轧→风选→拣剔→干燥→匀堆装箱。
    3、乌龙茶
    初制基本工艺流程:萎凋→凉青→做青→炒青→揉捻→烘焙。
    精制基本工艺流程:毛茶处理→筛分→切轧→风选→拣剔→干燥→匀堆装箱。
    4、花茶
    基本加工工艺流程:茶坯与鲜花处理→窨花→通花(白兰花茶等可省略)→起花(珠兰花茶、白兰花茶等可省略)、复火(白兰花茶等可省略)→提花(珠兰花茶、白兰花茶等可省略)→匀堆装箱。
    5、袋泡茶
    基本加工工艺流程:筛分→拼配→包装→装盒(袋)→装箱。
    (二)容易或者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
    1、茶叶初制用的鲜叶、加工花茶用的鲜花等原料在生长过程中被有害有毒物质污染,造成茶叶产品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含量超标。
    2、鲜叶、鲜花等原料采摘和管理不当,引起劣变或混入其它杂物,影响茶叶卫生状况和茶叶品质。
    3、茶叶在加工过程中,易受生产设备、用具和生产场所环境污染,影响茶叶品质和卫生状况。
    4、茶叶加工过程中,各工序的工艺参数控制不当,均会影响茶叶卫生状况和茶叶品质。
    (三)关键控制点
    1、做好鲜叶、鲜花、毛茶、茶坯等原料的验收、运送、堆放贮存等管理工作,及在制品的运送、堆放等工作;直接用于包装的成品茶不能直接与地面接触。
    2、生产车间、设备、用具、仓库、贮存容器等,应干净、卫生;无异气味,并定期清洁。
    3、茶叶加工过程中所用的各种炉灶、火门不得直接对向车间,其燃料及残渣应专处存放。
    4、在初制过程中,主要掌握杀青温度、时间和投叶量,揉捻压力、时间和投叶量,干燥温度、时间和投叶量,萎凋温度、湿度、摊叶厚度和时间,发酵温度、湿度、通气(供氧)、摊叶厚度、时间及做青温度和湿度等工艺参数。
    5、在精制过程中,关键做好毛茶处理、筛分、拣剔、干燥、拼配匀堆等加工工序。
    6、在花茶(再)加工过程中,主要掌握配花量及窨花次数;通花时间和温度;提花时间及配花量;干燥温度及在制品含水量等工艺参数。
    7、在包装加工过程中主要掌握拼配比例、均匀度及产品含水量。
    8、在袋泡茶加工过程中,主要掌握原料的粗细及均匀度,封袋温度、压力,装料量、粉末细度和含量等工艺参数。
    三、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
    (一)茶叶初制用的鲜叶、加工花茶用的鲜花应无劣变、无异味,无其它植物叶、花和杂物,并符合GB9679-1988《茶叶卫生标准》要求。
    (二)茶叶精制用的毛茶、再加工和包装加工用的茶坯等原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1、符合该种茶叶的正常品质特征,无劣变、无异味;2、不着色,无任何添加剂,无其它夹杂物;3、符合相关茶叶标准要求。
    (三)茶叶包装容器应清洁、卫生、防潮、保质、无异气味,。接触茶叶的内包装材料应符合GB11680《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》规定或相关食品用包装材料卫生标准的规定。
    四、必备的生产设备
茶  类
初     制
精  制
再 加 工
包 装 加 工
绿  茶
杀青设备或器具;
揉捻设备(不需揉捻的茶叶不要求);
干燥设备或器具。
筛分设备;
切轧设备;
风选设备;
拣剔设备;
干燥设备;
匀堆装箱设备或器具
 
筛分设备或器具;
匀堆设备或器具;
称量器具;
干燥设备或器具;
包装设备。
红  茶
萎凋设备或器具;
揉捻设备;
发酵设备或设施;
干燥设备或器具。
乌龙茶
摇青机;综合做青机;杀青设备;揉捻设备;包揉设备;解块设备;烘干设备。
花  茶
 
窨花设备或器具;筛花起花设备(不需要筛花起花的茶叶不要求);干燥设备;匀堆装箱设备或器具。
袋泡茶
 
筛分设备;风选设备;粉碎设备;袋泡茶自动包装设备;封口与封膜设备。
 
 
    注:同时从事多种加工业务的企业,应同时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。
    五、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
检 验
项 目
检 验 设 备 (含 用 具)
备  注
水分检验
分析天平(感量0.001g);恒温干燥箱;铝质烘皿;干燥器。
 
感官检验
干评台(靠北窗口设置);湿评台;评茶盘;审评杯碗;汤匙;网匙;叶底盘(碗);称茶器(天平,感量0.1g);计时器(定时钟或特制沙时计);烧水壶。
 
粉末、碎茶检验
电动筛分机;检验筛;分体器和分样板。
无此检验项目的不要求
净含量检验
秤或天平(感量1g)
 
    六、有关标准
    (一)产品(含原料、卫生)标准
茶  类
标      准
绿  茶
GB9679-1988《茶叶卫生标准》;
GB/T14456-1993《绿茶》;
GH016-1984《屯婺遂舒杭温平七套初制炒青绿茶》;
GB18650-2003《龙井茶》;
GB18957-2003《洞庭山碧螺春茶》;
GB18665-2002《蒙山茶》;
GB/T9172-1988《花茶级型坯》;
SB/T10168-1993《闽烘青绿茶》;
NY5017-2001《无公害食品  茶叶》;
相关地方标准。
红  茶
GB9679-1988《茶叶卫生标准》;
GB/T13738.1-1997《第一套红碎茶》;
GB/T13738.2-1992《第二套红碎茶》;
GB/T13738.4-1992《第四套红碎茶》;
SB/T10167-1993《祁门工夫红茶》;
NY5017-2001《无公害食品  茶叶》;
相关地方标准。
乌龙茶
GB9679-1988《茶叶卫生标准》;
GB18745-2002《武夷岩茶》;
GSB16-15425-2002《武夷岩茶原产地国家实物标准样》;
NY5017-2001《无公害食品 茶叶》;
相关地方标准。
花  茶
GB9679-1988《茶叶卫生标准》;
NY/T456-2001《茉莉花茶》;
NY5017-2001《无公害食品  茶叶》;
相关地方标准。
袋泡茶
GB9679-1988《茶叶卫生标准》;
NY5017-2001《无公害食品 茶叶》;
相关地方标准。
    (二)检验标准
    GB7718-1994《食品标签通用标准》;
    GB/T8302-2002《茶 取样》;
    GB/T8303-2002《茶 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》;
    GB/T8304-2002《茶 水分测定》;
    GB/T8305-2002《茶 水浸出物测定》;
    GB/T8306-2002《茶 总灰分测定》;
    GB/T8311-2002《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》;
    GB/T5009.57-1996《茶叶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》;
    GB/T14487-1993《茶叶感官审评术语》;
    SB/T10157-1993《茶叶感官审评方法》。
    七、检验项目
序号
检   验   项   目
发证检验
监督检验
出厂检验
备   注
1
标签(主要检验内容为产品名称、净含量、生产者或经销者名称、生产者或经销者地址、质量等级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或保存期、产品标准号等)
 
 
 
2
净含量
 
 
3
感官品质
 
4
水分
 
5
总灰分
*
 
6
粉末、碎茶
 
产品标准无此项要求的不检验
7
六六六总量
*
 
8
滴滴涕总量
*
 
9
*
 
10
*
 
    注:1、出厂检验项目注有“*”标记的,企业每年应当进行两次检验。
    2、以上项目中,只要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,均判为不合格品。
    八、发证检验抽样方法
    抽样人员按GB/T8302-2002《茶 取样》规定,在企业仓库或生产车间,从已包装完成的同批产品中抽样并制成1000g平均样品后迅速分装于2个清洁、干燥、无异味、密封性良好的茶样筒中,1份用于检验,1份备用。检验样品应及时送至检验机构。
    九、其他有关事项
    (一)有关术语
    1、初制:将茶树鲜叶按一定工艺流程制成毛茶(或称初制茶)的加工过程。
    2、精制:以毛茶为原料,按一定工艺流程制成一定规格的成品茶(或称精制茶)的加工过程。
    3、再加工:以绿茶、红茶、乌龙茶等基本茶类为原料制成花茶、袋泡茶等再加工产品的加工过程。
    4、包装加工:将茶叶包装成最终小包装商品的加工过程,包括分装加工。
    (二)检验人员要求
    由于茶叶产品的特殊性,特别是茶叶感官评审的重要性和复杂性,承担茶叶质量检验的人员,必须经统一的培训,并取得《上岗资格证》后,才能开展检验工作。另外,对茶叶质量检验人员应进行定期考核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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